1.对象范围
参保企业、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
2.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 个月以上(含3 个月)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每招用1 人1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 年12 月31 日(说明:该文件系2025 年要求,2026 政策文件暂未出台)。
3.申请流程
(1)免申即享。经企业确认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主动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
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或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主动申请,申请时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确认函》及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并按照分配明细表及时做好资金分配。
4.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 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 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 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 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5〕2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