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城乡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
2.政策内容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以下特定劳动者,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 元/人、中级(四级)1500 元/人、高级(三级)2000 元/人、技师(二级)4000 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 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 元/人/天(8 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
线上、线下各渠道均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线下可以参加职业培训机构、高职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企业培训中心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班。线上可通过江西省补贴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江西省人社厅官网职业技能提升专栏、江西就业之家微信小程序“提技能”栏目、属地人社部门网站、拨打12333 服务热线等方式,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3.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者在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 rst.jiangxi.gov.cn)或“赣服通”人社专区等渠道找到对应事项提出申请,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受理:系统转入属地人社部门受理,“受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审核:受理地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按规定发放补贴。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申请。
4.政策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 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