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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一)创业培训

2026-04-25 阅读数:54
 

1.对象范围

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经营者可以参加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当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创业培训。

2.政策内容

补贴项目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学员培训(以下简称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学员培训(以下简称SYB 培训)、GY B+SYB 组合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学员培训(以下简称IYB 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其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仅可参加GYB 培训;IYB培训为初创企业经营者专项培训项目。

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 GYB 培训300 /人、SYB 培训1000 /人、GYB+SYB 组合培1300 /人、IYB 培训1200 /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 /(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网络创业培训1500 /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电子商务培训800 /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3.申请流程

创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由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并拨付个人;培训主体垫付的,由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并拨付培训主体。

1)申请。个人或培训主体登录5+2 就业之家线上平台、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赣服通人社专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系统转入属地人社部门受理,受理地人社部门对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审核。受理地人社部门对参训学员考勤情况、结业情况、学员身份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审核结束后需要公示5 个工作日。

4.政策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 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