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
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经营者可以参加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当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创业培训。
2.政策内容
补贴项目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学员培训(以下简称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学员培训(以下简称SYB 培训)、GY B+SYB 组合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学员培训(以下简称IYB 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其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仅可参加GYB 培训;IYB培训为初创企业经营者专项培训项目。
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 GYB 培训300 元/人、SYB 培训1000 元/人、GYB+SYB 组合培训1300 元/人、IYB 培训1200 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 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网络创业培训1500 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电子商务培训800 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3.申请流程
创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由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并拨付个人;培训主体垫付的,由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并拨付培训主体。
(1)申请。个人或培训主体登录5+2 就业之家线上平台、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赣服通”人社专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系统转入属地人社部门受理,受理地人社部门对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审核。受理地人社部门对参训学员考勤情况、结业情况、学员身份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审核结束后需要公示5 个工作日。
4.政策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 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