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就业信息网 > 政策法规

就业服务——(二)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2026-04-26 阅读数:45
 

1.政策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流动党员党组织一般不接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分配了工作,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成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纳入单位所在园区、楼宇、商圈或街道、社区等党组织。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街道、社区等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