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概述
报到证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其中上联《报到证》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下联《通知书》存入毕业生档案。
报到证签发是由授权学校所在地的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盖章生效。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简称:省就业办)负责签发。
报到证签发对象是纳入当年就业方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普通毕业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结业生可签发报到证,并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字样;肄业生不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范畴。毕业时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待毕业后以新的学历签发。
报到证遗失补办
办理窗口: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报到签转”窗口。
温馨提示: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只受理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且只有毕业后次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遗失的毕业生可补办报到证原件,过此期限的毕业生只能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效力等同于原件)。
1、1999届(含1999届)之后的毕业生
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的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办理。
2、1999届之前的毕业生
凭学校就业部门开具的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需注明毕业生当年派遣去向)、盖有省教委毕业生就业章的分配花名册(或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