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按照《赣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赣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董事会同意,对2008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未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报到及学期注册的学生,采取注销学籍处理。现将拟注销学籍的同学名单公布于后(详见附表),公示期为一个月(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9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候。公示期满之后,2021年9月3日将对以上同学进行学籍注销,学籍注销后学籍将不能再恢复。
联系人:邹琳 0790-6736392 15979889102。
特此公示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