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和《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 要求,经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评审相关工作计划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及各单位提前做好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的准备工作。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且符合相应职称系列和级别认定、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图书资料管理人员等。 二、认定与评审类别及条件 (一)认定 依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文件要求认定。2025年新申请的高校教师资格证待发放到手才可以申请助教的认定。 (二)职称评审 依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和《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教人字〔2022〕2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5-6-2至2025-6-6 申报人员仔细研读职称认定、评审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整理个人业绩材料,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各教学单位、部门组织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由各单位集中收集好申报人的信息,提交至人事处统一开通系统填报账号。 (二)填报阶段 :2025-6-9至2025-6-27 申报人员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正确的材料,确认材料无误后提交。 (三)初审公示阶段:2025-7-7至2025-7-14 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人事处会统一打回,申报人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学校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 (四)上报阶段:2025-7-14至2025-7-21 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申报材料整理汇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主管部门审核阶段:2025-8-1至2025-8-31 (六)组织评审阶段:2025-9-15至2025-9-22 (七)评审结果公示阶段:2025-9-22至2025-9-26 (八)评审结束阶段:2025-9-27至2025-10-1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各教学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职称认定、评审工作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职称政策和工作流程,确保每一位教职工了解相关信息。 (二)严格审核,确保公正 各教学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职称认定、评审条件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积极指导,做好服务 各教学单位、部门要为申报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解答申报过程中的疑问,协助申报人员完善申报材料,确保职称认定、评审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校人事处李佳,联系电话:07906736018,电子邮箱:ganxikeji@126.com 附件1:初级助教职称填报指南 附件1:初级助教职称填报指南.pdf
附件2:中、高级职称填报指南 附件2:中、高级职称填报指南.pdf
|